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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药期间饮酒,危害是“相加”还是“相乘”

来源: 网络    时间:2025-05-28 16:16:00    阅读量:16176    会员投稿

使用精神类药物期间饮酒,其危害程度可能不仅是两者危害的相加,而可能是相乘甚至更严重。酒精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与酒精摄入量及摄入习惯有关,也与联用药物的性质有关。

酒精与很多药物可能发生复杂的相互作用,足够写一整本书。精神药物主要通过影响大脑发挥作用,与酒精的相互作用更是无处不在。对于使用精神药物的患者而言,“吃药不喝酒”应被视为基本原则之一。

酒精以剂量依赖(即浓度依赖)的方式降低/损害中枢神经系统的唤起水平。一旦酒精与其他可以降低中枢神经系统唤起水平的药物联用,其结果既可能是两者效应的简单叠加,也可能是更强效的协同效应。

镇静助眠药或阿片类药物与酒精联用时,发生协同效应的风险尤其需要警惕。正因如此,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常要求此类药物专门开展正式研究,以评估该药与酒精的相互作用,方可批准上市。这种研究的观察指标通常是唤起程度,包括呼吸驱动力、协调能力、反应时间的损害;也可能涉及复杂行为,如驾驶。这些研究的发现将与其他资料进行整合,为医生及患者提供指导。

一般而言,此类研究会招募健康志愿者,让他们在条件受到良好控制的、安全的、专业化的研究环境下(1)单独摄入酒精至一定程度:(2)单独摄入活性药物;(3)同时摄入酒精及活性药物,以观察是否出现相互作用。一旦出现,则评估这种相互作用是简单的叠加,还是更强的协同作用

例如,如果在法定的酒精中毒剂量下,志愿者的唤起程度出现了3个单位的损害;单独使用活性药物并达到治疗剂量的情况下,志愿者的唤起程度同样出现了3个单位的损害:

 如果是简单的叠加效应,那么酒精与药物同服可造成6个单位(3+3)的唤起程度损害;

如果是协同性的相互作用,那么唤起程度的损害将更加严重,如9个单位(3×3)。

因此,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需要澄清:很多人认为,服药期间饮酒的后果只是两种物质效应的相加,甚至认为两者“相互竞争”,导致实际效应小于相加后的结果;事实上,真实的危害程度可能是两者相乘,甚至更严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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